涉轉66名病人到自設診所 明愛3前眼科醫生涉行為失當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6/0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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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兩名被告為兄弟朱東恒(左)及朱東麒(右)否認串謀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林宇翔攝)

明愛醫院前眼科副顧問醫生涉嫌於2012至2016年期間,轉介其病人至另外兩名明愛醫院前眼科醫生開設的私家眼科診所看診,披露病人資料及盜竊醫院藥物等,3人否認串謀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1日)於灣仔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3名被告在WhatsApp談及轉介病人,涉及共66名病人,並以WhatsApp轉發28名明愛病人的記錄。

3名被告邱承建(39歲)、朱東麒(42歲)及朱東恒(45歲),同被控1項串謀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首被告及次被告同被控1項相同控罪;而次被告及第3被告另被控1項相同控罪。

控罪指,3人於2012年1月4日至6月21日期間,串謀使當時於明愛醫院任職副顧問醫生的首被告,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無合理辯解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轉介其在明愛醫院診治的病人到次被告經營的私家診所,向另外兩名被告披露該些病人的資料,以及到該尖沙咀診所從事外間工作。

另外,首被告被控1項盜竊罪,控他於2016年5月26日,從醫管局偷竊29瓶滴眼劑及9支眼藥膏。

3名被告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首被告自2006年起獲醫管局聘用為全職醫生,於2014年晉升為副顧問醫生;次被告則於2011年辭去明愛眼科專科醫生一職,並成為勝軒集團有限公司的唯一東主,經營艾菲整形及眼科專科醫務中心;而第3被告為次被告胞弟,於2016年4月辭去明愛眼科部副顧問醫生一職,改為到艾菲位於尖沙咀的眼科診所執業,但於同年5月重返醫管局任兼職醫生。

控方續於開案陳詞指,2012年1月4日至2016年4月14日,首被告將35名明愛病人轉介給次被告,而首被告曾向有35名明愛病人或家屬推介次被告的診所,而兩人在WhatsApp談及轉介病人的事情,首被告亦透過WhatsApp將16名病人的記錄轉發給次被告,其中一名病人其後在次被告診所內接受手術,手術期間他聽到首被告的聲音。

首被告另於2016年4月15日至6月21日轉介8個病人給另外兩名被告,並以WhatsApp轉發病人記錄;第3被告亦於2012年1月4日至2016年6月8日,轉介23名明愛病人到次被告診所,並在Whatsapp中談及轉介病人,及轉發9名明愛病人的記錄。

根據醫管局醫生轉介病人的守則,醫生僅可以向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提供者名單,讓病人自行選擇私家醫生;而醫管局的病人資料屬於醫管局財產,只有獲授權員工才可處理;另外,駐院醫生沒有許可,不得私自到私營診所作外間工作。

控方續指,首被告於2016年5月26日打電話給1名明愛醫院的護士,聲稱自己感到不適,要求該名護士用她的名義登記,讓首被告開出16個星期的藥物,控方指明愛不允許醫生開藥給自己。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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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仁昌